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硫化橡膠抗靜電和導電制品電阻的測定試驗條件 |
時間:2020-03-21 08:46:41 點擊: 次 |
試驗條件
4.1 試驗時溫、濕度
所有試驗應在下列實驗室條件下進行:
23±2℃,相對濕度(50±5)%
或27±2℃ ,相對濕度(65±5)%
在試驗很大的產品時,可通過協商,允許使用工廠倉庫或實驗室通常存在的條件,其相對濕度不超過70%即可,但要將試驗溫度和相對濕度寫于報告中。
4.2硫化和試驗之間時間間隔
硫化和試驗之間最少時間間隔為16h.在可能的情況下,試驗和硫化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三個月.在其他情況下,試驗可在需方收到產品兩個月內進行試驗.
4.3產品試驗前停放條件
被試產品應按4.1條規定的條件下停放至少16 h。但是試驗較大產品時,可通過供方和用戶協商,允許使用工廠倉庫或實驗室通常的條件,其相對濕度不超過70%即可。
4.4機械處理
在產品制造和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內,被試產品應受到下列任一種條件的處理。
a.沒有任何方向的拉伸,在室溫下保持不變形狀態。
b.將被試產品一次拉伸到通常使用的拉伸最大極限,然后在標準試驗溫度下停放。
注:a和b兩種處理方法將不能給出相同的結果因此,方法的選擇應按有關產品標準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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